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合伙非法拘禁他人 五人因报复获刑罚

时间:2020-03-28  【转载】

近日,会昌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五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路、李某婷(未满十六周岁)怀疑王某明举报其朋友盗窃他人摩托车,故一直寻找机会报复。2019年5月17日16时许,许某路、李某婷邀集王某强、王某平、许某林、许某康等六人事先商量好报复王某明计划,并于2019年5月18日凌晨0时许,6人来到会昌县体育馆门口与许某路的朋友刘某等会合后,一起来到会昌人民医院附近小路边埋伏,由刘某以吃夜宵的名义将在附近“迎红宾馆”内的王某明约出。王某明及其朋友曾某生、文某恩等人出现后,许某路、王某强、王某平、许某林、许某康及李某婷立马上前将王某明围住,并将其带至路边一小巷内,质问王某明举报其朋友盗窃摩托车一事如何处理。为防止王某明及其朋友等人报警,许某路等人将其朋友曾来生等人的手机进行扣押,并用手及甩棍对王某明实施殴打。十几分钟后,经六人商议后,他们强行将王某明带至会昌县一乡镇某奶茶店内,并将店内门窗全部反锁。随后,许某路等人再次逼问王某明举报其朋友盗窃摩托车一事如何处理,并对王某明实施言语恐吓及殴打。之后,许某路等人安排许某欣、王某辉等人轮流看管王某明。直到当日早上8点多,受害人王某明趁他们睡着后偷偷逃出,会昌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