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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一起货款纠纷案
被执行人因经营需要向申请人漳州某家电公司购置家电,但被执行人在支付了部分货款之后,仍有部分货款因种种原因拖欠未还。申请人遂将被执行人起诉至芗城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之后,申请人多次催促被执行人还款未果,于是向芗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的相关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但是,一场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意外问题。申请人公司本就资金短缺,原想年后早点复工,不料疫情不期而至。为了能够更快地复工复产,周转资金困难的问题困扰着申请人公司;而被执行人一方是个体经营户,为了经营需要账户能正常流通使用,现有的冻结状态同样影响着他的复工复产。
双方都有现实的迫切需求。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何帮助双方顺利复工复产”成为执行法官面临的新考题。经办的执行法官在反复思量后决定,采用无直接接触方式“云执行”处理该案。之后,连续一个多星期,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劝说其主动履行,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履行尚欠货款,并表示由于经营不善,希望申请人能在利息方面予以适当减少。
随即,执行法官拨通了申请人的电话,向申请人解释了被执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解除银行账户冻结以便经营周转,在取得申请人的理解与让步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通过电话连线的方式达成和解并确定了和解金额。
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不便到法院现场缴款,执行法官通过手机短信将法院执行款收款账号发送给被执行人,由被执行人将款项通过网银汇至法院账户;确认款项到账后,执行法官又将相应材料通过微信“云发送”给申请人,并经申请人确认后依法将案款发放到位,确保申请人公司能及时获得资金周转保障复工复产。处理好案款后,执行法官立即解除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冻结措施,确保其能正常进行经营周转、资金流通。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来源:福建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