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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对方下落不明的怎么离婚

时间:2021-06-01  【转载】

对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可以直接到当地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你以被告(即对方)下落不明为由不能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详细地址,那么法院会要求你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的要求略有不同,你可具体要求具体对待。法院受理后,会公告送达起诉书、传票等诉讼文书,然后开庭,如果对方没到庭则缺席审理,最后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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