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 离婚时也能分割

时间:2024-01-21  【转载】

水母网1月2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2024年1月12日晚7时,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普法栏目“律师来啦”按时开播。1小时的直播中,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于立群律师围绕离婚纠纷以案说法、内容详尽,获网友点赞。

于立群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管理部资深律师。他执业近20年,曾在北京执业7年,累计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具有丰富的律师从业经验,代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近5年来专做家事法律业务,代理了多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案件,代为起草了大量的夫妻财产约定、离婚协议、遗嘱等家事法律文书。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1年4月,是烟台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早在2008年,鑫士铭即获得法律服务机构的最高殊荣“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烟台首家全国百优律所。

直播开始,于立群律师向网友详细介绍了他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此案的一个争议焦点是未取得产权登记的经济适用房能否在离婚时分割处理。男方不同意,于立群律师则代表女方向法庭提出,要求依法分割处理涉案房产对应的合同权利义务。此外,因女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他还代表女方向法庭提出了要求男方给予女方2万元经济补偿的请求。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从双方分居之日起按其收入20%的标准向女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双方婚内购置的房产对应的合同权利各享有50%,同时各承担合同义务的50%;男方给予女方家务补偿2万元。随后,于立群律师还为网友解答了工伤、继承等问题,网友直呼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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