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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时间:2024-04-02 【转载】
对于处于试用期中的员工来说,提前三天向其雇主通知即可解除劳务关系。
以下是几种特殊情况,在此种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1.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条件;2.没有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以及时限支付工人薪资,违反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3.没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每位劳动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用;4.如果用人单位用以约束员工行为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了损害;5.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某种原因导致该劳动合同失效;6.如果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中有明确提到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