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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濮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兵

时间:2024-10-20 16:2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现场视频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赵童。环境资源审判作为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正义新期待的关键环节。濮阳两级法院如何发挥司法职能,助力污染防治疫情、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呢?今天,我们濮阳广播电视台新光荣传媒特邀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兵、副庭长焦奎阳做客直播间,介绍环境资源情况我市试点工作。

▲现场直播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兵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焦奎阳

主持人:刘院长,首先请您向我们介绍一下濮阳法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

刘兵:近年来,濮阳两级法院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和审判职能作用,为生态环境建设保驾护航。我市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三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76件,审结158件。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4件,审结72件,判处罪犯146人;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综合赔偿的原则,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件,审结4件;监督 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责,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7件,审结82件。大力支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8件、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件。

全省首例市、地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依法审结。市政府市长杨庆久出庭参加诉讼,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哲担任审判长。该案的高质量审理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好评。生态环境部周强院长、黄润秋部长肯定,它为濮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政府与法院联动,自觉将环境资源审判纳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作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强大的合力。提高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成效。

主持人:简单的数字背后,是濮阳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份厚重的“成绩单”。依法严厉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是濮阳市两级法院的决心和信心。 。

主持人:刘法官,环境资源审判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濮阳法院如何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亮点?

刘兵:濮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作用。河南省环保联合会诉东然化工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在全国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开创了多项审判和执行方式,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亮点。庭审由徐哲院长作为主审法官进行。污染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庭受审尚属首次。向社会公开其“一种氟化氢回收利用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裁判方式被评为“人民法院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 今年 6 月 5 日最高法院作出裁决;我们回顾了濮阳市检察院与巨野精细化工公司、河南景中生物科技公司发生的环境污染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首例污染企业购买环境责任保险抵扣环境修复费用的判决及执行方式。提升了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补偿能力,也有力助力了两家企业的复工复产。今年8月12日,该案被河南省高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典型案例”。

主持人:刘法官,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体制机制。濮阳法院在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方面如何寻求突破?

刘兵: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为保护濮阳碧水蓝天净土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在全省率先实现环境投资案件集中管辖、集中审理。为适应环境投资案件复杂性、系统性、专业性特点,2019年我们制定了若干集中管辖文件,对我市辖区内发生的、由各县区法院审理的环境投资案件进行集中审理。黄河流经地区依法由辖区面积最大、管辖人口最多、生态环境资源相对丰富的濮阳县法院管辖。建立环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全面实行专业化审判。虽然自今年9月1日起,河南省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归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但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环境投资案件审理经验,专业审判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能够积极协助集中管辖法院审理濮阳市涉及黄河流域的环境投资案件。

二是勇于创新,依法支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三年来,濮阳法院牢记使命,强化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支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共审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0件,其中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8件。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调解意见均得到支持,最大限度维护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同时,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方式,做到“一案一特色、一案一质”,最大限度发挥环境资源社会法律效应开展试点,用典型案例引导公众正确的生态保护价值观。

三是深化沟通协调,构建多元化共治机制。针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中跨区域倾倒、以邻为壑、游走等特点,我院积极推进区域司法合作,正在与聊城市、菏泽市、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洽谈。山东省与河北省邯郸市中院关于“三省五市”环境资源审判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法院间的委托送达、取证、执行和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部门的配合。 2019年12月3日,我院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濮阳黄河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强化濮阳市相关职能黄河流域各断面部门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达成共识。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开展巡回审判、法制宣传和对外交流的平台。是集生态修复功能、公众参与功能、行政司法协作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示范教育基地。截至目前,濮阳市两级法院在黄河流域共建立6个环境司法保护基地、4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濮阳市黄河事务局在台前县将军渡建立了司法保护基地。成立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全省首个跨省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五是充分灵活运用环保禁令。 2018年,我院出台《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规定有关部门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污染者下达禁止令,实施行为保全,遏制事态进一步恶化。的污染事件。截至目前东莞东城律师,濮阳两级法院已发布禁止令9件,相关经验做法已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研究。去年,我院开展了“黄河流域中下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研究”专题调研。研究团队先后参加中国行为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课题组、中国社会科学院、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学术研讨会郑州大学等单位组织的《流域》产出了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被省高院评为优秀研究课题。

主持人:刘法官,在推进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濮阳法院如何努力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

刘兵:目前,市中级法院和六家基层法院都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组,但环境资源审判组仍然比较分散、分散。我们把能力建设作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基础,进一步整合环境资源审判资源,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一体化发展,培养适应集中审判模式需要的专业审判队伍。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和技术知识培训,加强与环保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培养一批具有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法官和审判队伍,确保审判质量。环境资源试验组。专业化和精英主义。

市中院通过加强法律、环境科学综合培训,充分发挥专家助手作用,建立了环境资产审判咨询专家库,聘请了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18名省市级专家。医生。为保障审判专业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持人:刘先生,您能介绍一下环境资源试点的典型案例吗?

刘兵:请我们法院副庭长焦奎阳介绍一个环境资源审判的典型案例。

焦奎阳:刚才刘法官提到的巨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河南景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是一起涉及生态环境的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保护黄河。

本案是濮阳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提起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去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后,濮阳中院作出的判决。首例涉及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本案基本事实是:2015年10月23日至12月17日,巨业金辰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含酸废水1195.5吨交给不具备处置资格的寇某汉、寇某伟处理。等人。两人随后通过他人联系靳某等人,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非法排入范县城市污水管网。 2016年1月27日至2月18日,河南京中还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含酸废水629.98吨交给不具备处置资格的寇某汉、寇某伟等人处置,并通过金氏境内的隐藏管道该厂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584.5吨非法排入范县城市污水管网,其余45.48吨仍留在金雪健厂内的水池中。

经鉴定,巨业金辰、河南景中非法倾倒的工业含酸废水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34废酸类”危险废物。范县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处理上述工业含酸废水的能力。废水中的有害物质排入金堤河,对金堤河造成严重污染。

主持人:焦法官,请问这起黄河环境污染案的判决结果如何?

焦奎阳:本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保证公众参与,我们依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调解协议30天。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故我们依法制作了调解函,确认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裁判结果如下:

1、巨野金辰补偿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为虚拟治理费3,586,344元的两倍,即7,172,688元;环境污染财产损害赔偿金元;应急费用补偿元;上述费用合计8,185,689元。第一阶段缴纳虚拟治理费元、环境污染财产损害费元、应急处置费元,合计元;第二阶段支付虚拟治疗费3.元。

2、河南景中环境修复管理费补偿额为虚拟管理费1,753,656元的两倍,即3,507,312元;环境污染财产损害赔偿56797元;应急处置费补偿元;上述费用合计为元。第一阶段缴纳虚拟治理费1.元、环境污染财产损害费56797元、应急处置费元,合计2.元;第二阶段支付虚拟治疗费1.元。

3、巨业金辰在签署本案调解书前,已支付虚拟管理赔偿金200万元(含冻结金额),并为剩余欠款6.元(该财产)提供了不少于1000万元的财产担保。经评估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执行),并办理逮捕令等其他相关手续。其他逮捕令的持有人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在签署本案调解书前,河南精忠支付了虚拟管理赔偿金100万元(含冻结金额),并为剩余欠款元提供了不少于500万元的财产担保(该财产经评估)。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执行)并办理逮捕令等其他相关手续。其他逮捕令的持有人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两被告履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方可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冻其被冻结的账户。

4、巨业金辰自本案调解书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首期尾款2,599,345元,河南景中自签订本案调解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首期尾款2,599,345元。本案调解书。 1,248,994元。

5、本案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若两被告能够通过技术改造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显着降低环境风险,并经第三方评估后,两年内产生的污水达标排放,两年内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协议生效后已缴纳的技术改造费可凭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环保达标证明提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技改投资资金审计报告已报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扣除第二期款项。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正确,则将从第二期应付款项的相应金额中扣除。当第二被告缴纳的技术改造费等于或者大于第二期应缴纳的费用时,第二被告不再缴纳第二期应缴纳的费用。

六、第二被告可以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从第二期缴纳的相应金额中扣除其购买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

七、如两被告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内容,承诺按照虚拟治理成本三倍的赔偿标准执法。若未按本协议规定延迟履约,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对未偿还余额支付利息。

八、上述款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至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九、本案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两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就该公司污染环境的行为向社会公开道歉。

主持人:焦法官,这是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一起涉及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有哪些创新?

焦奎阳:这是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一起涉及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创新判断方式,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

首先,本案是全国首例审理涉案化工企业购买环境责任保险以抵消环境修复治理成本的案件。环境责任保险目前还不是化工企业的强制保险。购买此类保险,将极大增强高风险化工企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修复生态环境的能力,最大限度维护生态环境的安全。

其次,本案体现了司法机关在疫情期间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同时最大限度恢复生态环境。本案采用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环境治理修复费用,两被告分两期支??付赔偿金。为帮助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两被告一次性支付环境治理恢复费用、财产损失和应急处置费用;在提供充足足额的履约担保后,两被告将积极开展经营技术改造,提高公司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技术能力东城律师,技改资金将用于抵消二期环境治理及修复费用。这种裁判方式既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尽力帮助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实现双赢。

主持人:焦法官,请问这起环境公益诉讼案的典型意义是什么?

焦奎阳: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很大。我们濮阳位于河南、山东、河北三省交界处,是国家重要的化工基地。以邻为壑、倾倒危险化学废物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该案污染了黄河重要支流金地河。检察院在追究相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了刑事打击与民事追偿的有效衔接,体现了濮阳司法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保护黄河母亲河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责任。

主持人:刘法官,您对环境资源审判下一步有何打算?

刘兵: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应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和环境资源司法公正保护的需要,是环境资源审判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要求:“今后,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浪潮中,濮阳两级法院要积极发挥司法作用,融入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保护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原则上要通过司法审判保护和彰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一是继续贯彻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理念,强化司法理念。体制机制创新;二是构建区域与流域管辖相结合的审判模式,不断提高专业审判水平。三是建设高标准专门审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法院,助力全省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体系顺利推进;四是继续做大做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突出环境资源审判的特色和亮点。五是以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智力支撑队伍实力;六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高质量研究服务高质量试验;七是高质高效完成其他任务,如在沿黄三县新增6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争取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已取得成果。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感谢刘校长和焦校长接受我们的采访。本期策划李娟、摄影师李浩、主持人赵童感谢大家的收听和观看。再见。

策划:李娟|主持人:赵童|视频剪辑: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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