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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员工权益如何保障?劳

时间:2024-10-20 16:26 作者:佚名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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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法所称工资标准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职工的平均工资。

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仍应支付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养老金。所欠工资应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账户。

2.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东城律师,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者因工作以外的原因患病或者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东城律师,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向辞退员工的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

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后,往往会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根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破产企业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公司欠员工的一些费用,比如工资、社保费等,即使破产也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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