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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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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汇总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作者|北大法宝司法案例编辑组
来源 |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魔幻司法案例库、民法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6期案件判决摘要汇编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定适用各类法律和解释审理案件的典型案例。 2022年已出版6期(未公开案例第四期),共18个案例,其中民事案例。行政类案件9件,行政类案件5件,知识产权类案件4件。北大魔兵立即对这18起公报案件的裁判摘要进行汇总推送,以供参考。
1、《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6期(总310期)
1.饶国立与江西省监狱管理局物资供应站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违反行政法规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违反行政法规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存在严重结构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当尽快拆除的危房的擅自经营饭店,危害不特定公众人身、财产安全,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租赁合同依法无效,根据合同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各方承担的法律责任。
2、黄明、陈其灵、陈泽锋与福建丰泉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抵销权的行使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当债权人同时为多个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且无实际财产清偿他人债务时,债务人主张将执行人享有的执行债权转让给债权人以抵消债权人的债权人民法院应当对主动债权的取得状况进行审查,防止主动债权变相优先受偿,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在债权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债务人分配的执行债权仍应通过参与分配的方式实现,以遏制恶意抵销,维护债权公平支付的私法秩序。
三、昆明奥克贸易有限公司、熊志民、李长友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虽称股权转让,但转让双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借贷关系,有清偿债务作为股权返还的条件,受让方并未接管企业的管理权公司转让后,或表达了担保意向等,不享有股东权利特征。 ,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担保。股权转让担保人只是名义股东,并不实际享有股东权利。股权转让担保人要求确认其享有的股权的,应予支持。在担保债务清偿之前,股权转让担保人请求将股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股权转让、担保纠纷案件时,应当注重审查相关合同的具体条款,准确认定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注意参考质押担保的法律要求,准确确定股权转让和担保,是否交出公司经营权不是必要条件;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公司经营权转让的案件,应当综合考虑被担保人的投资和经营出资、市场状况等因素,运用利益平衡的原则妥善处理因经营损益、股权价值变动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2、《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5期(总309期)
1、濮阳市华龙区华龙天然气有限公司起诉濮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诉河南省濮阳市城管局、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法宝引证】代码:CLI.C.]
【判决摘要】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签订的包含行政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作为政府特许经营协议,是典型的行政协议。该协议同时具有“行政”和“合同”性质。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行政协议效力案件东莞东城律师,除审查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无效情形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民事法律、法规关于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 。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临辛兴银河实业有限公司、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债务委员会会议记录反映了债务委员会的集体意志,是债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意图的真实表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各会员单位应当遵守。债务委员会成员承诺与其他成员一致行动,在期限届满前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当事人共同处分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起诉、扣押、变卖、拍卖、扣除等)约定履行期限届满,未经债务委员会同意,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要求实现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其债权。
3、江苏中讯数码电子有限公司与山东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立案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行为人在明知系争商标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抢先注册系争商标并取得商标权,不具备实质合法性。行为人据此向在先用户许可的关联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应当认定为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上海友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宝山区洋行镇北宗村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案【神奇引证码:CLI.C.】
【判决摘要】农村集体企业的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企业被征收后的补偿款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未经村民会议授权,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承诺将本村集体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或者企业被征用后的部分补偿款转让给他人,违反了村集体企业的组织规定。村民委员会法。该等承诺或协议应无效。
5、郑世奇诉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被保险人以“非经营个人”的约定用途将保险车辆出租给他人,并允许承租人通过互联网转租给不特定用户。这是一种以获取租金收入为目的的商业用途。变更 超出保险标的的目的,超出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属于《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显着增加风险程度的情形。保险法。
6、王志国诉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该员工的居住地与工作地点相距两个城市。在法定节假日或者约定休息日期间,劳动者在合理上下班时间内往返于城市和两地之间的合理路线,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确定。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方式。
3、《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3期(总307期)
1.慈溪市博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永康市连跃工贸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法宝引文代码:CLI.C.】
【判决摘要】1、在涉及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平台内经营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东城律师,请求责令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恢复链接和服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此事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平台境内运营者的请求是否有事实、法律依据、不恢复是否会给平台内运营者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恢复是否会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超过规定的损害。损害如果维持相关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造成的影响,以及恢复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将根据是否存在不适宜恢复的情形等其他因素作出裁决。人民法院裁定恢复原状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立即撤销原采取的措施。
二、平台经营者申请前款行为保全的,应当依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作出前,可以责令平台经营者不得撤回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的支付账户。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作为担保。该数额可以是平台内经营者的侵权利润,即被诉侵权产品单价、利润率、涉案专利对产品利润的贡献率、被诉侵权产品销量的乘积电商平台取消相关措施后的产品。
2、湛江西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与遂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纠纷案件【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就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诉性而言,总体规划内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需要详细规划,特别是建设性详细规划来实施。还要求“一书两证”具体落实。改变。当事人认为总体规划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通过总体规划实施详细规划特别是建设性详细规划的异议程序和司法审查程序寻求救济核发或不核发“一书两证”行政行为。总体规划的监督可以通过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等规定的民主审议程序,也可以通过专业判断、公众参与等方式进行,但不宜通过司法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2期(总306期)
1、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等。诉夏普有限公司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纠纷【神奇引文代码:CLI.C.】
【判决摘要】1、在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条件纠纷管辖时,当事人对涉案标准必要专利进行许可谈判的意愿范围、国家及分配比例许可谈判涉及的标准必要专利权的数量,以及涉案标准必要专利的分配比例,可以考虑标准必要专利实施人的主要实施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许可谈判地点、地点当事人可供扣押或者执行的财产等
2.当当事人愿意达成全球许可且争议与中国有较密切联系时,即使双方未达成管辖协议,中国法院仍有权就标准必要条件的全球许可条件作出裁决基于一方申请的专利。
2、明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当事人约定仲裁的,无效的。但发生争议后,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提出异议并实际参加仲裁的,应当视为双方已达成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就同一合同纠纷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诉讼。
3、余姚市永兴气体分离厂与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经营许可证纠纷【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不能成立,且该决定已被人民法院撤销并责令重复的,行政机关仍决定不予行政许可。以同样理由再次行政许可。许可决定应被视为滥用权力。
4.陈某某诉无锡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夫妻双方与医疗机构签订了《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医疗服务合同,并已完成取卵、胚胎培养等合同内容。丈夫在胚胎正式移植前就去世了,生前也没有向医疗机构表示拒绝履行合同。妻子请求医疗机构继续履行胚胎移植义务,既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医疗机构应当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
丧偶妇女在遵守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夫妻双方通过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获得的胚胎继续生育孩子。这与原卫生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定下的单身女性不同,并不违反社会规范。公益性原则。医院不得与当事人依据部门规章、行政法规依法享有的合法生育权利发生冲突。
5、《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年第1期(总305期)
1、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考文垂无线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犯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案【神奇引用代码:CLI.C.; CLI.C.]
【判决摘要】一、人民法院对于“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申请,应当遵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禁止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审查中适用法律》对第七条的规定进行审查,重点关注被申请人是否提起诉讼等因素。向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将对中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以及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符合国际礼让原则产生实质性影响。至于被申请人向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否会对中国诉讼的审理和执行产生实质性影响,可以考虑中外诉讼当事人是否是审理主体是否存在重叠、被申请人涉外诉讼行为等基本一致。是否会对中国诉讼造成干扰等。关于国际礼让原则,可以考虑案件受理的时间顺序、案件的管辖权是否适当、是否对案件审理和判决产生影响等。外国法院温和等。
2.禁止被诉人实施某些行为的行为保全措施具有特殊性。如果被申请人拒绝履行行为保全裁定确定的不作为义务,违法实施改变原状的行为,其故意违法行为就构成违法行为。连续违反行为保全裁定、连续改变原状的,按日视为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按日处以罚款,并按日累计。
2.梁某某诉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离婚登记行政确认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离婚登记是指婚姻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就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的协议予以认可,并通过以下方式予以确认:签发离婚证书。解除婚姻关系的行政行为。离婚登记一旦完成,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就会解除,婚姻的解除具有外在影响,具有社会公信力。
无等级管辖的婚姻登记机构为符合离婚实体条件的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以无管辖权为由自纠确认离婚登记无效的,行政机关自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王勤杰与上海立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瑞兴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法宝引用代码:CLI.C.】
【判决摘要】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债务发生后,公司通过股东(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债权人会请求修改出资额理由是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股东在期限内对公司在出资范围内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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