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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分摊托盘损失引争议:管

时间:2025-02-21 19:2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这与普通货物托盘有什么关系?”最近,北京一家超市商店的一家货物托盘报道说,他的超市要求所有员工分享此事,理由是他在过去10年中损失了大量的木制托盘。损失。上述股票采摘者说,超市工作人员仅通过口头传达此事,并清楚地指出,仅收集现金,要求允许员工在发出通知后的3天内取回所有托盘或向公司付款。 (请参阅1月7日的《法治每日法治》)

据了解,所涉及的超市中丢失的托盘的总价值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每个员工必须承担至少500元的元素。当东昌律师分析了如此大量的物品丢失时,这在企业的业务管理中是一个问题。没有有效的库存,监督和防盗机制,因此忽略了重要的公司资产来管理东城律师,从而造成了大规模损失。风险不应简单而粗略地转移,使员工承受经济损失。

从实际的角度来看,员工对公司损失负责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例。社交平台上的许多网民都留下了消息,说有些雇主会通过制定或修改公司规则和法规,协议等,将公司正常运营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风险转移给工人。从理论上讲,公司的实践强行向员工施加“负担”不仅是不公平的,而且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企业应成为员工的支持和支持,而不是让员工成为公司损失的“底部保护”。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工资支付的临时规定”第16条,如果雇员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经济损失,雇主可能要求他根据规定弥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这些点中的两个不容忽视。一个是,由于工人自己的原因,雇主遭受经济损失;另一个是劳动合同中有相关协议,也就是说,如果工人想补偿损失,这两个要求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企业而言,应该认识到,当工人履行工作职责或执行工作任务时,雇主造成的损失是对雇主的风险,并且雇员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仅当工人因故意或严重的疏忽而造成经济损失时,工人才承担赔偿责任。企业应尊重工人的权利和利益。即使公司和企业制定了内部管理系统,它们也必须是合法和合理的东莞东城律师,并且必须在通过并实施之前严格遵守民主程序和法律程序。

可以看出,公司的损失必须由员工滥交。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劳动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并提高企业对雇用工人的意识,并根据法律和工人的意识来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应加强行政处罚,以侵犯侵犯工人的权利和就业方式的权利的行为。

为了让员工“保证”公司的损失,上述超市商店显然在错误的地方使用,这是对员工权利和利益的裸露侵犯。企业必须意识到,只有通过改善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并加强企业安全系统和培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损失项目的问题。当员工面临公司的过度需求时,他们不应吞下自己的愤怒。他们应该积极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迫使公司标准化就业。我希望这一事件能使那些有不良意图并且不让类似荒谬的事情再次发生的商业经理发出警报。

东城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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