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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读:不能胜任工作解

时间:2025-02-21 19:2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劳工合同法》明确规定:“如果工人没有工作东城律师,并且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无法执行工作,则雇主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尽管规定很简单,但“工作无能”是雇主。组织中劳动合同的终止困难在于。以下案件的统治结果可能会提供一些解决“不胜任工作”和终止劳动合同制度的困境的想法。

事件

该部门以“不胜任工作”为由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GAO于2006年11月加入了一家跨国公司的中国公司。该公司总部位于北京,GAO负责该公司在Hebei 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他的工作地点在市。 GAO与该公司的中国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在2007年,GAO的每月薪水为9,000元人民币(应支付金额)。 2014年要支付的工资金额为每月15,000元人民币。从2013年10月17日到2013年11月11日,从2013年12月24日到2014年1月7日,GAO因疾病而住院两次。由于他从医院出院后担任管理职位(业务经理),尽管医生建议他再休息1至3个月,GAO开始工作而没有休息。 2014年1月28日,该部门以邮政快递的形式向GAO发出了通知。通知终止合同的原因是“ GAO没有工作能力,并且在培训和调整工作后仍未胜任工作。” 。然后,通过薪水卡,GAO获得了终止劳动关系和一个月的薪水通知的经济赔偿。

2014年5月26日,GAO起诉仲裁委员会,要求确定该单位和终止劳动合同是非法的,并且应继续执行原始的未连接劳动合同。

高在审判期间声称,当合同终止时,他仍在医疗时期。根据法律,在医学时期不允许终止劳动合同。因此,该单位的合同终止行为是非法的。该部门认为GAO部门没有工作能力。该部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款与他终止劳动合同,不是因为他病了,并根据本条的第一段终止与他的合同关系。劳工仲裁委员会支持该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拒绝GAO的要求的行为。

裁决

法院裁定该部门终止合同,雇员要求经济补偿。

之后,高诉提起诉讼,但将申请问题更改为确定该单位终止合同的行为是非法的,应支付经济赔偿以终止合同。在法院进行初步和最终审判之后,当法院审查了劳动关系终止的合法性时,发现该单位的员工法规规定,雇员是否在培训后是否有能力从事工作,需要30天的检查期。但是,决定在30天的检查期内终止与GAO的劳动合同终止与GAO的劳动关系,即,在检查期到期之前,与GAO的劳动关系终止。 2015年3月2日,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确定该单位的合同终止行为是非法的。但是,GAO不支持GAO支付经济薪酬的申请,因为他没有执行仲裁预先计算程序。

2015年1月20日,高高再次起诉仲裁委员会,要求该单位为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支付经济赔偿。

由于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并认为该单位已被非法终止,因此仲裁委员会支持GAO的要求。

陈述

该部门和员工终止劳资关系的“无能”工作是“雷区”

尽管该部门终止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这是“无能的”工作,但对于人事管理中的雇主来说,这是一个“雷区”,如果您确实遇到缺乏工作能力或故意放松工作的员工,雇主也应该有解决方案可以解决“无能”的问题。首先,有必要确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当员工加入工作时,与他签署职位描述可以用作确认工作内容的主要证据。如果雇主在雇用期间转移雇员,双方应签署新职位的指示,同时,应及时调整本年度绩效评估表格的内容,以确保位置描述与绩效评估表格的内容之间的一致性。其次,有必要阐明对绩效评估的评估。包括合理地设定员工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并立即告知员工他们的评估结果。其中,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目标应基于工作内容,并且两者是一致的。例如,对于销售东莞东城律师,设置基于前几年和行业特征。完成工作目标后,雇主与雇员进行沟通并达成协议。在完成年度或季度绩效评估后,雇主应告知雇员绩效评估结果和评估的基础,这反映了雇员的知情权。同样,雇主应进行合理的转移。在转移工作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将转移通知发送给员工。同时,雇主应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在转移前设置工作内容。例如,将员工从会计职位调整为物流职位是不合理的。在工作转移期间,雇主应与雇员充分协商,例如组织特别会议与员工进行交流,告知工作转移的原因,工作转移后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转移后的评估期。转移后,雇主应合理地设置评估期,不应太短,因为雇员需要花费一定时间才能适应新职位。不应该太长。

最后,当由于“无能”的工作而与雇员发生劳动纠纷以终止其劳动合同时,雇主还应注意无能工作的证据。他不仅应该提供绩效评估表格和其他材料来证明绩效结果以证明绩效评估结果和分数。标准。同时,我们还应提供有关绩效评估表验证的无能工作的客观事实的证据,并提供在绩效评估表中记录的工作内容,表明员工是无能的。例如,对于销售,由于其性能完成率低,因此在工作中被评为无能。目前,雇主需要使用员工的工作目标和绩效完成状态作为证据,以证明员工的绩效完成率太低。

特别提醒

如何计算部分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中涉及的合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应在细分市场中计算经济补偿的支付。也就是说,薪酬(即经济补偿的两倍)将根据2008年之后的法律支付。但是,关于如何在2008年之前计算薪酬有不同的看法。一个是计算两次从2006年11月到2014年1月,经济补偿已经支付了两次,然后支付了差额;另一种观点是,根据违反劳动合同法规的赔偿措施第3条,弥补20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如果工人损失工资收入,则应根据他应得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收入应支付他应得的工资收入的25%。 “薪酬规定只有在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之后,因此仅支付了2008年以后的工作年度的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通过了第一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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