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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定义、法律依据及行业应

时间:2025-02-21 19:3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01

什么是专营权?

法律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法规”的第3条(州议会命令(第485号))(以下称为法规)

“本法规中提到的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称为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徽标,专利,专有技术等企业(以下称为特许经营者)(以下称为特许经营者)以合同形式拥有的业务资源。要使用,加盟商根据合同根据统一的商业模式运营,并向特许经营者支付特许经营费。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透明

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品牌特许合作模型都是特许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被广泛用于零售,住宿,餐饮,美容,健身和其他行业。但是,由于虚假的宣传,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或特许人的业务损失,加盟商经常主张终止合同,并要求退款特许经营费,并在合作过程中赔偿损失。

02

特许经营业务资格要求

法律

(1)主题身份。 《法规》第3条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特许经营者的特许经营活动。

(2)业务能力。 《法规》第7条规定,特许经营者应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并有能力向特许经营者提供商业指导,技术支持和商业培训服务。特许经营者应至少有2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直接商店,并且业务期应超过1年。因此,加盟商应符合“两家商店一年”的条件。

(3)行政许可。 《法规》第8条规定,加盟商应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第一个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商业当局提交记录。

03

如何注册专营权

法律

执行特许经营不需要特许经营许可证,行政机构没有签发此类许可证。法律仅规定特许经营业务只需要提交。市场上的许多服务机构都说他们可以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所有证据都是错误的宣传。

注册渠道:商业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

网站:

提交所需的材料:

(1)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情况。

(2)业务许可证或其他实体资格证书。

(iii)与特许经营活动有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和其他业务资源的注册证书。

(4)“一年内两家商店”的相关支持文件。

(v)与中国特许经营者缔结的第一批特许经营合同。

(vi)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批准后才能进行的产品和服务必须提交相关主管当局的批准文件。

(7)特许经营者的承诺信,由法律代表签署并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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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是特许合同?

法律

总而言之,它是“一个看上去”和“三个外观”(北京海德法院的摘要):

一个人不看合同的名称。一些合同名称是合作合同或区域机构合同,但实际上,在法律关系方面,它们是特许合同。应从合同中同意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中分析它们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的性质不能仅凭其名称来判断。

以下几点包含以下三个观点:

很容易看出,加盟商是否具有注册商标,公司徽标,专利,字体规模,商业秘密,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业务形象以及未注册的商标,可以构成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 。如果您仅代表他人出售产品而不使用无形资产,那么其中大多数是销售代理合同,而不是特许合同。

其次,查看加盟商是否在特定商业模式下使用加盟商在特许经营者的授权下使用特许经营者的业务资源。加盟商需要以自己的名义以加盟商的商业模式运营。为了成功地执行特许经营者的运营并保持自己的品牌价值,加盟商需要向加盟商提供指导和管理。在这里,我们需要将其与销售代理合同区分开。在销售代理合同中,代理商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操作,除故障外,没有该操作造成的法律责任。还应指出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一些特许合同以监护方式签署,而加盟商将经理,校长和其他经理派往管理员进行管理。双方共享好处并承担风险。目前,应该指出的是,即使管理是一种监护方式,但是如果实际业务仍以加盟商的名义进行,也不能被视为委托的管理合同,但它仍然应该是特许经营合同关系。

第三,检查加盟商是否按照商定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费用可以反映在特许经营费,存款和管理费中,也可以通过付款折扣和利润佣金达成协议。它们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款。换句话说,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经营者(即我们经常称之为特许经营总部)为特许经营者提供了整个服务项目,并且加盟商有义务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业务资源,并付款。相应的考虑。

05

特许合同有效期问题

法律

(1)根据《民法》关于合同有效性的规定做出判决。

某些特殊行业的运营需要相关的批准文件,并且有必要确定加盟商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以及在签订合同时无法使用的情况,以及是否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

(2)根据规定的第3条做出判决:“企业以外的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经营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该规定是行政法规有效性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如果是企业以外的主体,则签署为特许经营者的特许经营合同将无效。

(3)缺乏特许经营资源会导致特许合同无效吗?

答:特许经营资源是判断特许经营者资格的重要条件,但缺乏这种条件并不一定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法院在进行实质性审判后应作出判决。如果加盟商提供初步证据,但加盟商不认可,法院可能要求加盟商提供反对派。

(4)如果加盟商未向商业主管提交,合同会不会无效?

答:本文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并且加盟商不符合注册条件,也不一定会导致合同的无效。

(5)如果加盟商不符合“ 2家商店和1年”,那么合同是否无效?

答:“特许经营者应在特许经营活动中至少有2家直接商店的规定,并且业务期应超过1年”是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管理。如果加盟商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会自然地导致它。与他人签订的特许合同无效。

06

特许经营撤销问题

法律

(1)根据《民法》关于撤销合同的规定做出判决。

(2)特许人可能会声称违反条例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撤销了特许合同。

条例的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

“加盟商应向加盟商提供以下信息:

(1)特许经营活动的名称,地址,法律代表,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和基本信息;

(ii)加盟商注册商标,企业徽标,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基本情况;

(iii)特许费用的类型,金额和付款方式(包括收集存款以及存款返回的条件和方法);

(iv)向加盟商提供产品,服务和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5)继续为特许经营者提供特定的内容,提供方法和实施计划,以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商业培训和其他服务;

(vi)指导和监督加盟商业务活动的特定方法;

(7)特许经营商店的投资预算;

(8)评估中国现有加盟商的数量,分配区域和运营条件;

(9)在过去两年中,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

(10)在过去5年中与特许经营有关的诉讼和仲裁;

(11)加盟商及其法律代表是否有重大非法业务运营的记录;

(12)国务院商业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透明

“加盟商提供给特许人的信息应为真,准确和完整,不得隐藏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

如果特许经营者向加盟商提供的信息发生了重大变化,则加盟商应立即通知加盟商。

如果特许经营者隐藏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则加盟商可以终止特许合同。透明

因此,加盟商可以声称撤销合同,因为加盟商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并构成欺诈。声称时,应清楚地说明特许经营者尚未披露的内容,如果加盟商不能指定特许经营者尚未披露的信息,则应认为,加盟商声称的事实未知。

例如,如果特许经营者通过欺诈错误地表达了“ 2个商店1年”,从而导致特许人签署了具有不真实表达的合同,则加盟商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要求撤销合同。 。

加盟商应解释其相关宣传内容,或在签署合同之前和之后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交流等,并恢复双方之间的咨询过程,以证明没有欺诈行为。任何业务运营都是冒险的。是否建立了加盟商的辩方,应考虑加盟商在签署合同时是否基于其自己的业务位置,业务方法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全面分析。他们可能会遇到的业务风险,另一方的宣传内容应得到充分实施。承担合理的护理义务。

07

如何终止特许合同

法律

(1)行使终止协议的权利;

(2)行使《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终止权;

(3)统一和一致取消;

(4)行使法规第12条规定的任意终止权;

《条例》第12条规定:“特许经营者和特许人应在特许合同中达成协议,即特许经营者可以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的一定时期内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这是根据法律授予加盟商的“冷却期”。与加盟商相比,“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法规”的是,加盟商在决定是否参加特许经营项目时,主要依靠特许经营者提供的业务信息。这使特许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悔改。

关于确定特许经营者可以行使终止权的期限,如果达成协议,则该协议通常会遵循。如果未定期或商定期间太短,法院通常承认,特许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任意终止权,但是该期限应从时间限制开始,合同不久,并且加盟商尚未掌握和使用操作资源。

当加盟商要求根据本文的规定终止合同时,法院应要求其已收到特许经营者提供的业务资源,是否实际使用了商业资源,它是否实际开设了商店运营,何时是第一次去加盟商需要证据,以终止合同。

(5)行使《法规》第23条授予的广泛的法定终止权;

如果加盟商违反了披露信息,隐藏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义务,则特许人可以根据此要求要求终止特许经营合同,或要求撤销欺诈合同。法院应根据特许人的索赔做出判决,该判决根据终止合同或撤销合同的不同要求东莞东城律师,即,加盟商可以选择独自行使撤销或终止的权利。加盟商应提供有关加盟商隐藏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的证据,与真实信息的偏差程度以及对合同签署或履行的影响。

例如东城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的第5613号敏申( No. 5613)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法规”的“第23条”规定,特许人有义务披露信息。加盟商掩盖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特许人可能声称终止合同,但是是否仍应检查合同是否终止合同,是否应审查加盟商是否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会影响特许经营者未能履行其披露义务并且不影响该义务的情况。执行加盟商合同的执行,加盟商的说法是,加盟商终止合同仅是因为加盟商违反了合同披露不应支持义务。”

08

特许合同的无效,撤销和终止的后果

法律

(1)索赔退还付款和存款;

1。请求退货的基础通常包括无效,终止,特许合同的撤销或合同中规定的退货条件的实现。

2。“特许经营费用”的具体名称应受特许合同和实际交付中商定的资金的性质,包括特许经营费,管理费,等等。

3。加盟商应退还特许经营者提供的产品,设备和其他财产,但实际上不能退还或没有必要,双方可以就该财产的折扣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折扣应基于当事方交易期间商定的价格,并且在摄入主题或转售时,应考虑当事方的利益,全面确定薪酬标准。

4.加盟商应澄清是否同意退还不同自然的资金,同意退还的资金的金额等,并提供有关加盟商未能满足退货条件的证据。

5。加盟商可以提供有关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例如培训指导,开放支持,发送商品和设备,以及另一方实际的商店开放业务的证据,以证明特许人实际上已经使用了业务资源。如果加盟商声称要退还实际使用的商品的付款,则通常不支持它。

6。通常花费保证金来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保证金扣除基于债务抵消。如果在特许合同中扣除利润率的时间和方法没有达成协议时,扣除要求双方同意以确认。

7.当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特许人已违反合同违反合同并且未退还押金时,有必要审查该协议是否存在。如果是这样,则不应支持加盟商对扣除的相关辩护。

(2)索赔损失和违约损失

1。损失包括在合同结束时花费的费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福利,但原则上,他们不得超过当事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预见的损失。

2。当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中的合同义务,例如合同中的保密性和监护权,造成对另一方的损失,遵守合同的一方可能会要求赔偿损害赔偿。

3。调整违约损失应基于当事方的应用。当商定的违约损失比造成的损失太高时,当事方可能会要求法院适当地减少它们。

4。声称调整违规损失的各方应承担有关违约损害是否太高的举证责任;如果另一方否认这一点,则在违反合同提供了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证据之后,应提交相应的证据,以证明违规损害赔偿不太高。

(3)声称返回特许文件,停止使用特许资源等。

特许经营者留下了什么样的授权书,特许经营证书,特许经营商业标记,技术材料,牌匾以及与业务资源有关的其他文件或材料,并提供有关相关事实的证据;特许经营者留下了与业务资源有关的哪种文件或材料?授权书,特许经营证书,特许商业徽标,技术信息,牌匾和其他特许经营资源将交付给特许经营者,并将提供有关相关事实的证据。

09

行政罚款风险

法律

(1)对于加盟商,请特别注意“ 2家商店1年”的要求。

例如,对于杭州·尤格(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Ltd. 《商业管理条例》第二段第7款第7条:“特许人应至少有2家直接商店用于特许经营活动,并且应有一年以上的商业时间”,这是特许经营者的非法行为满足特许活动的条件。顺便说一句,杭州·尤格(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Ltd.

(2)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经营必须根据法律进行注册。

例如,以杭州舒沙克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Ltd. Ltd.监督管理应参与各方。如果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未能根据法规向商业主管部提交,则该局将决定采取较轻的惩罚,并命令当事方根据法规向商业主管部提交,并应罚款18,000元;根据有关商业特许经营行政管理条例的第28条,对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当事方的非法行为,未能按照法规向特许经营者披露商业特许经营信息,该局决定给予较轻的惩罚,命令,命令当事方纠正问题,并罚款18,0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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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 的出口,第2/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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