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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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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升社区应急反应能力,打造平安和谐社区
为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升社区应急反应能力,打造平安和谐社区,按照东莞市应急管理“五一”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现就加强社区应急管理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健全社区应急机构
社区要成立本级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受东城区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治保主任负责社区应急值守日常管理工作。
二、规范应急值守机制
(一)建立应急值班室
社区应在社区警务室建立本级应急值班室,落实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配备值班电脑、电话及传真机等相应的办公设施,配置饮水机、值班床铺等值班生活设施,实行每日值班台账制。
(二)健全应急值班制度
健全《东城区社区应急值班员工作职责》、《东城区社区应急值守制度》、《东城区社区应急值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东城区基层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三)落实突发事件登记统计制度
实行社区每日值班台账制,建立社区应急值班登记本。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各社区应重视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应急信息员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社区综合救援分队,要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并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社区两委要加强对应急队伍的组织领导,加强教育,加大投入,组织培训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的救援能力和装备水平。
(二)强化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
各社区必须建立本地、本系统的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应急信息员队伍,建立应急信息网络,提升信息来源覆盖面。信息员队伍要延伸到村(理事会)、社区各行业,指定单位负责人担任社区信息员。
社区应急值班室负责本社区应急信息的汇总、处置和上报工作。
(三)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
社区应依托社区共青团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在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突发事件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辅助作用,促进社区应急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强化应急预案编制、演练与宣教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
社区应拥有10个以上专项预案,其中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内容的专项预案:防台风、防洪涝、失火事故处理、水电气事故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理、人员紧急疏散(集结);针对实际修订其他专项预案;收集已有预案并归档备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建立预案管理和培训制度。
(二)组织预案演练
社区每年举行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并逐步建立完备的演练方案和影视资料。
(三)强化宣传培训
要制定培训与宣传教育方案,每年对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应急信息员队伍至少进行一次培训;要积极组织辖区居民和企业参加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应急救护培训;要加强辖区内群众应急知识宣教工作,编印、发放与公共安全知识有关的使用手册;针对季节性突发事件进行宣传和指引;每年举行1次以上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五、严格应急装备器材管理
(一)严格应急车辆保障
社区应配置相应的应急保障车辆,满足应急抢险、运输和各种紧急情况下的车辆需求。应急特种车辆要实行专车专用。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应急战备状态。
(二)加强应急物资库管理
加大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力度,结合常发、易发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应急装备库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装备和物资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随时发放调运准备;做好物资进出仓库记录;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维修。
(三)强化应急避护所管理
社区要实际需要规划建设本级应急避护场所,要设置明显的标识指引,并储备基本生活物资;应急避护场所启用时要有专人负责引导。
六、区林场、公园、工业园区参照此方案组织落实
附件1
东城区社区应急值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
为规范社区应急值班,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社区应急值班领导小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日常值守工作和应急值守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二条 社区居委会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在社区警务室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向社会公布应急电话。所有社区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要做到“四有”,即:有应急值守场所、有应急值守电话、有应急值守人员、有应急值守制度,确保联系通畅、信息报送及时,保障社区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第三条 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联动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第四条 应急信息处置流程
1、预警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区办事处。
2、登记入册值班人员应及时接听电话和接受网络传真,掌握社区相关重大情况和其他形式的重要动态信息,及时向区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登记入册。
3、跟进信息定时向各应急处置部门了解突发事件处置进展,及时更新处置情况。
第五条 现场处置工作
1、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社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并向区应急办报送信息,视情向区请求支援。
2、事中处置 区应急委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设立指挥部后,社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受现场指挥部的领导指挥
3、事后处置 对按规定由社区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如果事态进一步扩大,或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升级,超出社区自身处置能力和权限,社区应及时向区办事处报告并请求支援。
(1)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后,由区发布解除应急状态。
(2)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社区应急小组在区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第六条 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防止失泄密。
第七条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附件2
东城区社区应急值班员工作职责
为规范社区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职责。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值班室,不得迟到。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有擅自离岗、脱岗、溜岗等现象。
第二条 记录好工作来电。来电人的单位、名字、联系方式及来电内容要清晰明确,并及时报带班领导处理。
第三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填写好值班登记本,认真做好交接班,对未处理完的工作要详细交接。
第四条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来访人员的引导、接待、答疑等工作。
第五条 保证社区与区及区各部门单位联络畅通,遇较大突发事件时,在报告带班领导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区应急办。
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卫生。严禁有酗酒、打麻将、打扑克等影响值班工作的行为发生。
第七条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附件3
东城区基层应急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应急信息,根据《东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急信息的分类:
(一)自然灾害信息。包括地质、气象、水旱、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及生物灾害等信息。
(二)事故灾难信息。包括火灾、特种设备、水陆交通、工矿、建筑安全、供气、供水、供电、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及大型活动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等信息。
(三)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传染病、食物中毒、动物疫病疫情、职业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信息。
(四)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重大社情民意及可能危及社会安定、酿成风波的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及涉外涉少和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五)其他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应及时上报。
第三条 报送形式包括:日常报送、突发事件应急报送及公众信息报送。
第四条 报告程序:应急报送的信息由值班领导审核报送,较大以上事故信息由单位一把手审核报送。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预测预警信息,影响较大、市内外高度关注的事件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用电话进行初报,1小时内书面报送信息,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原因、后果和工作开展情况。信息须明确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第六条 应急信息报送必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者延报。对瞒报、谎报或者延报的单位,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附件4
东城区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
二、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
三、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忠于人民,忠于职守,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
四、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法律法规,自觉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六、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以及其他各项任务。
附件5
东城区应急信息员职责
区属单位、社区、学校和企业的应急管理信息员必须具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等优点,确保信息传输及时、准确、全面。
一是收集。全面收集、掌握本领域或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二是预防。在信息收集与分析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消除突发事件或减小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
三是预测。在信息收集与分析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涉及范围及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在必要时为决策者提出处置建议。
四是预警。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社区主要领导和区办事处报告。
五是处置。信息员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全力以赴组织人员,采取有力的措施展开先期处置工作。
六是监测。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信息员要严密监测,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和应急处置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七是报送。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动态信息的报送。
附件6
东城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工作职责
各社区要依托共青团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一支统一领导、管理规范、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发挥有力的辅助作用。其基本职责:
(一)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协助做好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参与隐患排查。协助做好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参与制订整改方案。
(三)参与信息报告与传递。收集上报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工作。
(四)参与应急救援。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调配”原则,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五)参与灾后重建。协助做好灾后生产、生活设施的重建和医疗康复、心理咨询等工作。
(六)其他职责。应急指挥中心安排的其他应急志愿服务工作。
附件7
东城区社区应急物资库管理办法
为加强社区应急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他。
第二条 针对不同时期的实际应急需要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确保能对初期突发事件实施早期处理。
第三条 物资入库要严把质量关,做好物资的验收、登记建档工作。建档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时间、失效日期等。
第四条 物资出库要做好领取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及领取人等。
第五条 仓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库管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做好随时发放调运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定期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现象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新;妥善保管仓库物资,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第七条 物资库内严禁吸烟、私拉乱接、堆放杂物及无关人员入库。
附件8
东城区社区应急避灾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避灾场所的管理,提高紧急救灾能力,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东城区社区避灾场所管理制度。
一、避灾场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
二、避灾场所的安置对象为因台风、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及火灾、房屋倒塌、环境污染等,需要转移安置的辖区受灾群众。
三、避灾场所建设和管理要坚持“科学规划、质量第一、安全保障、综合利用”的原则,无偿为受灾群众服务。
四、避灾场所要保证避灾人员基本饮食、住宿条件,事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七、加强避灾场所各类救灾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食物、日用品等。加强避灾场所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医治或转送受伤、患病人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八、避灾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卫生、团结互助,服从避灾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管理、干扰救灾工作秩序的,要进行严肃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