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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官司打赢却难获赔偿,社保支付申请还被拒?

时间:2025-08-25 22:1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诉讼获得了胜利,工伤也得到了确认,然而企业却没有任何资产可供法院处置,一直到现在连社保预付的款项也无法办理,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样应对了……6月17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一位农民工余师傅拄着右腿受伤的腿,表示他费尽心力才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了工伤身份,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也裁定相关公司需要赔偿39万多元的补偿金,可至今为止,由于一分钱也没有执行到位,只能寄希望于社保部门先行支付,结果没想到提交的申请被驳回了。

农民工投诉:工地打工受伤被定为9级伤残 后来没人管了

现年三十九岁的余师傅来到西安已经七八年了,始终和乡亲们一起在各个建筑工地上从事石材安装的工作。这种安装方式,就是把石材固定在建筑物表面,轻的石材有几十斤重,重的接近两百斤,尽管劳动强度很高,但每天能赚到四五百元,足够支撑一个家庭的日常开销。

余师傅和同乡常在西安各处工地工作,根据需要流动干活儿。2022年春天,他被老乡陈某某从淅川打来电话,邀请去陕西卓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地工作。这家公司是陈某某负责承包的。余师傅在那儿一直干了好几个月。那一年八月十一日,上午的时候,他在卓玛公司承建的沣东i时代项目C座搬运石料的时候,石料从包裹里掉落,砸到了他的右腿。他受伤之后,项目上的人员立刻将他送到了西安航天总医院接受治疗,检查后发现,他的右腿胫骨平台出现了骨折,右边的腓骨头也骨折了,而且右边的胫神经受到了损伤。余师傅表示,在接下来住院的75天期间,他接受了两次手术,这期间卓玛公司替他支付了九万八千多元的治疗开销。

余师傅因病离开医院,之后又因为脑部血管阻塞再次入院疗养一个周期。紧接着在2023年4月,西咸社会事业服务局工伤管理部门确认了他的工伤身份。但是卓玛公司对此结果持有异议,于是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复议申请。经过西安市铁路运输法院的初次审理和再次复核,这件事情最终得到了明确的解决。同年的五月十九日,西安市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以及陕西省的相应机构,相继给出了评估结果,认定余师傅的伤残程度属于九等;九月份的十五日,西安市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又发布了《关于停工留薪期确认的评估文书》(编号市劳鉴停1245),表明他的停工留薪期限为十个月。

收到相关法律文件后,余师傅就工伤赔偿问题与卓玛公司进行交涉,但始终没有进展,最终对方就消失了。

记者调查:涉事公司“人去楼空”,法院查不到可供执行财产

迫不得已,2024年下半年度,他向西安咸阳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依照法规审理,至同年11月作出编号为“西咸劳人仲案字﹝2024﹞第1604号”的裁决文书,判定卓玛公司需支付余师傅一次性伤残补助费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合计金额。此外,该公司须为余师傅承担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各自分担应缴额度。

判决书公布之后,卓玛企业没有申请复核,等到决定生效的十天期限过去,也未曾把裁决金交给余师傅。因此,余师傅就到该企业登记所在地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法院全面查过了企业的资产情况,还是找不到卓玛企业有可以用来执行的财产,同时余师傅也无法向法院说明该企业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信息,所以最后法院决定结束执行程序。

办理工伤认定期间,有老乡告知,老板已迁走公司,并且处置了资产。余师傅表示,出院后曾前往卓玛公司的登记地点寻访过,但发现场所空无一人,同时拨打老板陈某某的电话也无法接通。

经调查得知,卓玛公司成立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初始资金为一千二百万元。根据该公司去年的企业信息公示材料可知,其法定代表人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发生调整;紧接着在六月,公司股权经历了一次变动,导致注册资金大幅削减至五万元。此外东莞东城律师,公示材料中公司“社保记录”部分显示参保人数为零。

另外,卓玛公司没有按照要求时间公布年度报告,因此,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7月8日已经将它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最近,得知公司负责人陈某某正在使用的一个电话号码后,记者反复尝试拨号,却始终无人接听。

社保部门:余师傅先行支付的申请“尚达不到条件”

离开医院之后,为了追讨赔偿,前后进行了将近两年的诉讼,仅诉讼费用就耗费了两万多元,最终却一无所获,这是余师傅近日向人透露的情况,他在工地上从事石材干挂工作,这项工作存在很高的风险,只要发生意外,后果往往很严重,但当时他只顾着每天能赚到多少钱,对于保险方面的事情并没有过多考虑。

他提到,他和老乡们都是临时一起工作,干完就走,所以从没和任何公司签过正式协议,也没人帮他们申请过保障措施,他之前身体还算健康,没把保障问题放在心上,等出了健康问题,干不动活了,才明白保障多么关键,幸好现在还能勉强做些体力活,真担心以后万一完全干不了了,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联系不上卓玛公司之后,他针对维权事宜向东城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告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的条款,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保险待遇,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拨付,随后在今年六月上旬,他前往莲湖区政务大厅递交了先行支付申请,但申请未被批准。

那时候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企业没有给自己上保险所以不能办理,接着我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又通过国家信访平台提出了申诉,到现在还没有收到任何消息,余师傅感到很困惑,毕竟保险法明确写着可以申请社保先垫付,可自己却没能享受这个权利

为了探究缘由,6月17日当天下午,华商报的记者陪同余师傅前往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接待人员了解余师傅已经完成工伤鉴定的情况后,便联系了该局社保中心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依照2014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全国总工会等机构公布的相关政策条款,现阶段余师傅还不符合社保基金预付补偿的资格

该负责人说明,依照相关文件,未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建设项目,若职工遭遇工伤事件,法律上应由职工的工作单位负责提供工伤赔偿,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需承担共同支付义务;倘若总承包单位或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支付责任,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代为先行垫付。因此东城律师,按照这项条款,余师傅需要先和总承包方以及工程出资方进行沟通,如果这些尝试之后依然拿不到钱款,才可以满足由社会保障机构代为垫付的要求。

余师傅说,会马上去找总包单位、建设单位沟通,如果沟通不成,就要去法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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