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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如何维权?固镇法院调解案例揭示消费者维权之路

时间:2025-12-03 19:4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在线购物方便快捷,短短几分钟就能完成从挑选商品到支付款项的操作。可是,一旦收到货品却发觉“实际货品与所展示的不一致”或者碰到“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夸张宣传”,那么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会不会显得漫长且让人觉得没有希望呢?最近,固镇法院成功处置了一起因为网络购物“实际货品与所展示的不一致”而引发的有关信息网络买卖的合同方面的纠纷,不但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还让商家认识到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

01网购纠纷案例调解过程

事件背景与经过

小肖称,他于某网购平台江某店铺购得一台打印机,使用时,打印机常卡纸且打印不清晰,这使小肖对产品质量存疑。2025年4月,小肖试图联系江某申领产品3C认证书,查看后,他发觉认证书上产品性能参数与网页宣传不一致。

某网购平台上,小肖购买了打印机,小肖发现所购打印机存在质量问题,小肖因此起诉了商家江某,此次纠纷呀,是因产品宣传的情况和实际并不相符而引发的。

小肖觉得江某所进行的宣传存在涉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所以多次提出要求退款退货,然而都遭到了拒绝,没办法之下,他决定向法律寻求帮助 。

法院调解及结果

案件被承办法官受理之后,进行了产品宣传与认证信息的仔细比对,江某宣传不实的情况得以确认。为高效解决纠纷,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展开调解。调解进程里,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被法官向江某阐明,下架该款产品或者更新宣传内容东城律师,以合规价格销售的要求被提出。同时东莞东城律师,小肖身为消费者的不满情绪被法官充分体谅,双方达成和解的希望被寄予。

历经波折之后,双方出于自愿的考量达成了这样一种协约:即由商家进行全额退款的操作,让消费者对货物进行自主的处置,如此一来纠纷便得到了解决。江某将货款予以全额退还,小肖选择自行处置货物,这次的纠纷以一次性的方式得到了解决且双方此后再不存在任何争议 。

法官提醒与法律依据

法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醒,在购物这个行为当中,务必要做到仔细地去核对商品相关信息,还要选择信誉方面良好的商家;要是碰到虚假宣传这种情况或者质量出现问题,应当保留好证据并且及时地去进行维权。与此同时,经营者也绝对必须去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地开展宣传以及销售商品的活动,凭借优质的服务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作出规定,民事主体于从事民事活动之际,务必要遵循诚信原则,做到保持诚实,信守承诺。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也清晰表明,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之时,此类信息必须是真实且全面的,绝对不允许开展虚假或者具有误导性的宣传。其法理依据在于,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全面保障,以此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与诚信。假定经营者存有欺诈行径,像是给出有毛病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必定要依照消费者的诉求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是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要是赔偿金额不够五百元,那就按照五百元来计算,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哟,用以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跟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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