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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台上 “买一赠一” 昂贵的医疗费由谁来担?

时间:2017-05-31  【转载】

李某因颅内动脉血管瘤在医院做了一个开颅手术,谁知被医生附带“赠送”将一套价值18万余元的Pipeline栓塞器械留在了脑内。原本还以为是“买一送一”免费赠送的买卖,谁承想出院后待到申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却被告知这昂贵器材的费用不能报销,得自己掏腰包。


2016年4月22日晚9时,李某因头部剧烈疼痛前往巴东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初步诊断为颅内动脉血管瘤。次日,李某转院至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全脑血管造影检查,确诊为右侧颈内动脉海绵窦段动脉瘤。


5月10日下午,李某行颅内动脉瘤栓塞术,因李某的动脉瘤体积大、形态不规则、位置特殊,为防止术前瘤体破裂,确保手术成功,在手术中医生为其使用了Pipeline栓塞器械一套,价值182001元。


2016年5月24日李某出院,经结算李某共计支付医疗费318044.72元。2016年6月15日,出院后,李某向医保局申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医保局以李某住院使用的栓塞器械未被纳入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应按丙类诊疗项目管理为由,作出了关于对李某住院手术栓塞器械费用不予支付的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医保局作出的不予支付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宜昌市中心人民中医院作为专业性医疗机构,其出具的“一、该栓塞器械在业内称之为密网支架,手术前我院均以密网支架的名称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二、该栓塞器械的本质是颅内支架的一种,主要用于颅内大动脉瘤的治疗;三、患者动脉瘤瘤体直径长达10mm以上,瘤体位于海绵窦段,位置特殊,动脉瘤形态不规则,术前破裂风险极高。采用植入密网支架进行手术是预防动脉瘤破裂、确保手术成功、减少术后复发、保障患者生命的唯一选择。”的证明应该予以采信。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证明栓塞器械系李某保障生命的唯一选择,且栓塞器械系颅内支架的一种,李某使用该栓塞器械的费用应该予以报销,医保局作出的不予支付决定依法应该予以撤销。


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医保局作出的关于对李文新住院手术栓塞器械不予支付的决定。


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的栓塞器械费用已经在医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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