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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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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建房受伤害 诉上法庭获赔偿

时间:2017-07-25  【转载】

近日,怀远法院包集法庭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后,原告梁某在一周内顺利拿到被告张某给付的赔偿款5600元。

 

    2015年7月19日,原告梁某受雇于被告张某在为被告陈某修建房屋时不慎摔伤,后经被告张某送往医院,住院治疗15天,伤情诊断为T12椎体压缩性骨折、双肺挫伤伴积血、肋骨骨折等。原告出院后,多次找两被告索要赔偿,两被告均拒绝支付治疗费用,原告遂一纸诉状将两被告诉至法庭。

 

    开庭当日,经过法官庭前调解,被告张某愿意一次性给付原告医药费等赔偿款5600元,并同意在一周内给付,如逾期不付,张某应当赔偿原告10000元。该调解意见得到原被告三人同意并确认。五天之后,被告张某的妻子将赔偿款送至法庭,而后法庭转交给原告。至此,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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