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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不满交警扣车男子现场点燃摩托获刑三年

记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朋法律观念淡薄,在公安执勤民警依法查扣其亲属摩托车过程中,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摩托车点燃,危及现场执勤民警、周围围观群众、旁边停放的车辆、摩托车、房屋门店等生命财产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罗某朋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是初犯、偶犯,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者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获悉,云南省砚山县男子黄睿智今年5月编造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起飞的一航班上有炸弹的虚假信息,导致航班被延误4个多小时。官渡区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黄睿智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得知儿子驾驶的摩托车被交警暂扣,做父亲的勃然大怒,竟然以点燃摩托车的方式抗拒执法,这个做父亲的最终为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近日,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兴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事处米寨村一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由罗某驾驶的无号牌男装两轮红色摩托车。因罗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执勤民警将该无牌无证摩托车查扣,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罗某便打电话给其父亲被告人罗某朋,被告人罗某朋当即赶到执勤现场,蛮横要求交警执勤人员放车未果后,突然拔下自家被扣的摩托车供油管,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摩托车点燃,致使摩托车着火燃烧,火苗窜起造成周围群众惊慌,阻碍民警现场执法工作,过往车辆阻滞,造成交通堵塞严重,现场场面一时混乱。执勤民警现场果断处置,迅速疏散周围群众、用灭火器及时将火扑灭并现场控制被告人罗某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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