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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弟弟欠债跑路,哥哥成了“背锅侠”
时间:2018-02-11 【转载】
“我是冤枉的,我没什么文化,随便签字的…”一刘姓男子为弟弟做债务担保,弟弟竟然跑了,自己却成了被执行人。近日,闽清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哥哥刘某连带偿还弟弟的债务5.8万余元。
据悉,2014年,刘某的弟弟向黄某借款五万余元,弟弟便找了哥哥刘某帮忙,要哥哥签字做担保。这哥哥也是糊涂,不懂签字意味着什么,就稀里糊涂的在借条上签字了。未曾想,弟弟竟然还不上钱,玩起了失踪,黄某一纸诉状将哥哥、弟弟一起告上了法院。闽清法院经审理判决哥哥刘某承担连带责任,偿还黄某本金及利息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这哥哥弟弟双双都不履行义务,黄某无奈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刘某带到法院,耐心劝导,做思想工作,让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哥哥刘某认为自己不是借款人,没有还钱的义务,拒不偿还这笔欠债,态度十分强硬。见此情形,法院依法决定对哥哥刘某司法拘留15日。哥哥刘某见法院动真格了,立马表示愿意还款。
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哥哥刘某当场归还5000元,之后每个月偿还2000元,至还清所有5.8万余元欠款为止。
法官提示:在借条上签字担保,要与借款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签字意味着多一份责任,多一份担当,务必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