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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朋友劝酒起争执 动手伤人受惩罚
时间:2018-05-15 【转载】
朋友之间日常聚会,有时喝酒增进感情本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是喝酒应当适量,劝酒更应理智,否则,因言语不合冲动之下打架,不仅造成身体伤害,也损害了朋友感情。近日,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朋友之间因劝酒发生争执致人轻伤害案件,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吴某和被害人徐某是朋友。2016年8月12日凌晨1时许,两人与其他朋友共四人在渭南市华州区步行街某饭店吃饭喝酒时,因劝酒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被告人吴某用啤酒瓶将徐某头部打伤。当天,被害人徐某被送往渭南市华州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1、头皮裂伤;2、颈部皮肤裂伤。经渭南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在审理阶段,被告人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徐某经济损失4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酒后因言语与被害人不和而持啤酒瓶殴打被害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能够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予从宽处罚,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在日常生活中,切莫一言不合就动手,否则不仅要承受经济代价,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