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了别人的一个手机卡号,后由于对方不予配合协助,致使5年没有过户。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手机卡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了解,这是该院审理的第一起买卖手机卡号的合同纠纷案件。
房某某花了20000元钱买了黄某某的手机号码,5年过去了,依然没有过户。房某某一纸诉状将黄某某告至东阿法院。经该院王茂群法官审理并了解到,2013年7月16日,原被告口头协议商定手机卡号买卖协议,原告房某某以20000元钱购买被告黄某某手机卡号。被告黄某某当时写了收款条,但因为新开卡号不足两年,移动公司不允许过户,所以没有及时给原告房某某办理过户手续。达到过户条件后,原告房某某寻找被告黄某某要求协助过户未果。
立案后一个多月,经该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原被告关于手机卡号买卖协议合法有效,被告黄某某于2018年7月31日前配合原告房某某在东阿县移动公司营业部办理该手机卡号过户手续;原告房某某自愿补偿被告黄某某手机卡号使用、过户等费用6000元,该款待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完毕后经法院过付;如被告黄某某拒不配合原告房某某办理手机卡号过户手续,原告房某某所同意补偿的上述费用6000元不再予以支付,由原告房某某持该调解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至此,这起手机卡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