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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时间:2025-06-02 20:51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东城律师获悉
北京东莞东城律师东城律师,4月16日,据最高法院最新信息,旨在更好地展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特殊优势,以及其在司法领域的引导、促进和保障功能,以切实指导仲裁与审判的实际操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法院近期共同推出了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的典型案例。
据悉,该批案例主要针对社会保险及竞业限制等议题,具体指出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改变岗位性质来减少怀孕女职工的薪资和福利、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则需补齐抚恤金差额、不合法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等法律执行标准,这对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与效率、增强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障水平具有显著意义。
近期,两部门紧密合作,严格执行《关于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进行案例对比分析,共同挑选并公布典型案件”的指示,针对超时加班、新兴就业形态等焦点和难点问题,已共同公布三批次共计31个典型案件。通过共同公布典型案件,回应社会关注、规范法律应用、统一裁决和审判标准,已逐渐成为两部门的常规工作模式。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两部门将致力于深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机制构建,持续推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出台裁审衔接指导意见、进行裁审信息对比等活动,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对各级裁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引导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并指导劳动者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以妥善解决劳动领域的矛盾纠纷,从而更好地实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在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上的有机结合,切实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的稳定。
(责编:马昌、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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